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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试讲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
更新时间:2023/11/14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桂农厅计财〔2022〕1号)要求,经评审,我厅拟将巴马原种香农牧实业有限公司申报的广西河池市巴马县巴马香猪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提升项目列入广西2023—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储备,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14日前向自治

为做好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试讲)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面试(试讲)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试讲)入围人选的确定

(一)在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试讲)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二)考试方式为“面试”或“试讲”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6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三)考试方式为“考核”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依据以上原则,确定方吕靖宇等251名考生为面试(试讲)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送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6月30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箱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报考有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报名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厅取消其参加面试(试讲)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健康管理

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试讲)。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并向招聘单位报备。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试讲)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在面试(试讲)公告中作出备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试讲)入围人选名单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模板)

4.工作经历证明(模版)

5.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面试(试讲)前取消的招聘职位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7日

附件名称操作
附件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讲)入围人选名单.xlsx 下载
附件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表.docx 下载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下载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模版).docx 下载
附件5: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面试(试讲)前取消的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下载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要求及评审有关规定,现对全区农业系列和经济系列农业行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日结束之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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