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职称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正常申报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
1.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
2.具有农业博士学位,担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 年以上。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担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 年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长期(满15 年,下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 年以上。
5.具有中专学历,长期(满20 年,下同)在乡镇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 年以上。
副高级职称要求
一、在专业理论知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
1.有系统、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技术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运用国内外先进科技,在较大范围内指导试验示范、科研和生产。
2.在本专业范围内,能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提出针对本地生产与应用等方面的切实可行的重要建议,并有解决农牧业生产、技术推广、技术管理等工作中关键技术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3.熟悉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规范、法规及编写依据,并以指导科研、生产、技术改造和推广工作。
4.能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本科生开展专业技术工作。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方面,在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1 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
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2 项以上新品种、新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联系1 个科技示范乡,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得到权威机构的验收。
3.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制定3 项以上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农牧业生产、植保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良种繁育、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技术规程或标准,并得到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已付诸实施。
4.在农业科技知识的普及、咨询、培训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负责或组织过当地重大农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或常规技术普及的培训工作。
三、成果及业绩方面, 在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2.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农业丰收奖二等奖以上前5 名。
3.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获得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含丰收奖、推广奖)一等奖2 项,或市厅级二等奖1 项且为前5 名。
4.作为技术骨干或主要参与者,完成推广2 项以上被市级以上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采纳的农业科技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发表论文.加.微med126v3
5.在科技兴农(牧)、技术推广、技术开发、经营管理、主持大面积丰收及解决生产的重大疑难问题上,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四、专著、论文方面,在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或重要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 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兽易通。
2.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 篇、在省级行业协会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 篇以上(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可作为第二作者)。
3.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虽未公开发表论文,但由本人撰写解决当地重大技术问题或疑难问题的专项技术分析,对解决当地生产、科研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分析材料2 篇以上。
4.省、市级申报人员编写培训教材、科普文章累计5 万字以上,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编写培训教材累计3 万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