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一)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
(三)取得相应中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得到一定规模的应用;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得省级以上审(认)定、登记的新品(良)种1项;
3.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农民教育培训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获县级以上表彰;
4.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项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2项以上;
5.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等,或作为主要编写者,参与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等,经业务主管部门发布或正式出版,并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
6.参加1部以上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著作或教材,或在CN或ISSN期刊上发表不少于2000字专业技术论文1篇以上。
(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点击查看: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