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南考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确保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有关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应于考前14天主动申领本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二、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三、目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入湘返湘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提前到达湖南省内备考;在湖南省内的考生,考前不离开湖南,就地就近备考。考前所有考生应按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监测工作(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各地防控政策”、湖南省及各市州卫健委、疾控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或咨询电话查阅了解)。
四、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14天内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入湘返湘的,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其中后一次检测必须是在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检测)。建议工作人员和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五、考生须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的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3天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考生考前须下载打印《2022年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六、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不能提供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提供《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
(2)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3)根据长沙市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7月7日后有国(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6)7月10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7月7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7月10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八、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考试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九、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应急处置流程处理。
十、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南省及长沙市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14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组考单位。
十一、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
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十二、此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和湖南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
十三、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2022年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
湖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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