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赣农字〔2018〕40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农财发〔2016〕12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我厅在组织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由江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向报名考生收取的考试考务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综合知识考试(共4科,分别为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考试费按每人每科39元标准收费,考务费按农业农村部标准执行,每人每科11元,考务费全部上缴农业农村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4科合计每人200元。兽医水生动物类综合知识考试(共4科,分别为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考试费按每人每科30元标准收费,考务费按农业农村部标准执行,每人每科20元,考务费全部上缴农业农村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4科合计每人200元。
二、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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