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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湖北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3/11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农业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农业农村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大型企事业单位:根据省职改办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湖北省农业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试对象凡符合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拟申报参加2023年度农业技术高级(正、副)和省直中、初级职称评审,未在近3年内通过

关于开展2018年度湖北省农业技术高级

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村能源、经管)局(办)、省直有关单位、农业厅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50号)精神,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应为我省现在农业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当年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鄂职改办〔2013〕127号文件执行。(详见省人社厅官方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栏-申报评审条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采取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步申报,详细操作说明见附件4。

四、申报有关说明

(一)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并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岗位情况。未实行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三)在我省工作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职称,应提供近1年由我省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其中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推荐申报,自由职业人员由具有资质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推荐申报。

(四)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的,在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原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与新岗位职责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的规定,2016-2018年度的合格证书本次评审有效。

(六)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准。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个人申报程序。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报送到用人单位。凡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撤销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诚信系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严格推荐审核程序。用人单位对推荐环节负主要责任。应做到职称政策、推荐人数、业绩材料、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等事项公开,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报送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本行业县及以下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业绩材料,并提交市州职改部门。市州职改部门对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并提交农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办公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业绩材料,并提交农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办公室。凡未按程序和要求组织推荐审核的,将退回个人申报材料并责令整改,相关程序和要求履行到位后方可推荐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送上述复印件材料时需带原件,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

(三)严格报送时间。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至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州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报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材料报送到省农业厅人事处(行政大楼206、208室)。按照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在报送材料时一次性交清。联系人:李 俊;电话: 027-87667165、027-87870396。

 

附件:1.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用人单位公示证明

   3.用人单位推荐意见

4.申报材料操作说明

 

湖北农业技术高评办

2018年7月17日

 

 

 

 

附件1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

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 ,并接受政府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用人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申报的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一览表》等基本材料已按省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反映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用人单位推荐意见

 

本单位   同志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申报材料操作说明

 

一、网上系统申报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hb.hrss.gov.cn//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三份。一览表栏目中填写内容必须和附件材料提供的内容相吻合,业绩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二、纸质版材料

1.装订材料

第一部分

(1)评审材料目录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附件2)、用人单位推荐意见(附件3)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证书(文件)复印件,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5)民营机构或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委托评审的提供委托评审函

(6)破格审批表原件

第二部分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

(2)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5页)复印件;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论文复印件。

(4)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5)2015、2016、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大小)一式两份,详细填写表格内容。《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3.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与评审表粘贴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标明单位和姓名。

4.下列有关人员必须另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条件申报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3)所有纸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

(4)申报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纸条左边留白5cm。

(5)评审结束后,通过人员颁发证书并退还《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归入个人档案),其它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各市州申报人员纸质材料报审时间安排表

 

市州

报审时间

市州

报审时间

黄石市

8.20

随州市

8.30

十堰市

8.20-8.21

恩施州

8.30-8.31

宜昌市

8.22-8.23

仙桃市

9.3

襄阳市

8.23-8.24

潜江市

9.3

鄂州市

8.27

天门市

9.3

荆门市

8.27

神农架林区

9.3

孝感市

8.28

 

 

荆州市

8.28

 

 

黄冈市

8.29

 

 

咸宁市

8.29

 

 

 

注:各市州申报人员一般应按照上表中安排的报审时间到省农业厅提交纸质材料,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报审或延后报审,请提前与省农业厅联系预约,不在本市州报审时间内且未经预约前来提交纸质材料的,不予受理。

2022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按照《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2022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总体安排,现将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9月18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时间一天。地点: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北区)。二、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共16人,名单附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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