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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新确认和取消官方兽医人员名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3/4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2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强省,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公布新确认和取消官方兽医人员名单的通知

鲁牧动卫中心发〔2025〕2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畜牧兽医系统官方兽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省级对各市申报确认和取消的官方兽医人员资格材料进行了审核,并于2025年2月15日—21日在省局官网进行了公示。现将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省级新确认的276名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和294名取消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对新确认的官方兽医,由所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时任命;要高度重视官方兽医培训考试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参训率、完训率、参考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提升规范检疫能力。


附件:1.新确认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

          2.取消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1-2汇总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修正案2011年2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公布根据201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1年2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第二次修订1.将第九条修改为:“下列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为禁止养殖区,并向社会公布:“(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核心保护区;“(二)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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