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将2024年度我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自由职业者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水产等农业技术工作,符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二、定向评审
依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文件精神,为推行基层职称制度,建立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简称“双定向”)职称制度。我市在副高职称评审工作中,单独设立基层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组,对申报“双定向”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通过“双定向”取得的职称资格在规定的基层范围内有效,颁发相应职称证书(标注“定向”)。基层“双定向”职称制度实施范围为我市乡镇农业服务推广机构(可在“乡镇”间流动),基层事业单位聘任“双定向”高级职称资格人员实行总量控制,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
三、申报专业
(一)农艺类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植保;
3.土肥;
4.园艺(如:果、蔬、茶、棉、花、药、麻等);
5.园艺蚕桑;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等);
7.农业机械化;
8.水产工程;
9.农村环境工程;
10.农村能源工程。
(二)畜牧类申报专业:畜牧。
(三)兽医类申报专业:兽医。
四、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三农”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4.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书面说明。
5.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和任职条件。申报人具备相应学历,任职资格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评审副高级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中级职称资格)。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至少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中级职称资格)。
2.定向评审副高级
(1)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至少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中级职称资格)。
(2)具备中专(含高中、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及以上,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至少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中级职称资格)。
3.评审中级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级职称资格)。
(3)具备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级职称资格)。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至少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级职称资格)。
4.评审助理级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员级职称资格)。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员级职称资格)。
(5)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5.评审员级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三)能力与业绩要求
按照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要求
1.年度考核。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2.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限不低于90课时,其中,公需科目时限不低于30课时,专业科目时限不低于60课时。由用人单位完成《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表》登记验印。
(六)有关政策规定
1.专业技术人才在市外(含中省单位、军队)取得职称,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可直接作为申报同一职称系列(专业)的依据。
2.基层倾斜政策。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四大片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贫困县全脱产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3.不具备申报高、中级职称规定学历或资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 “川农规〔2023〕2号”规定的条件破格申报评审。破格申报人员须应按照规定的条件提交破格评审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具备破格条件的政策依据,获得的奖项,取得的重要、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业绩情况。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破格推荐意见,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推荐单位”意见栏注明公示情况,破格推荐理由,并按程序报审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4.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职称,从事相关农业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专业能力和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相关成果,申报评审相应农业系列职称,申报等级不得高于其现职称等级。该类人员评级取得相应农业系列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可根据申报基本条件,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原专业职称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5.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http://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日-10月31日18:00时(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18:00时(逾期未修改完毕,视为放弃申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8:00时。
六、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七、答辩要求
1.全员答辩。凡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均须参加市农业系列相应级别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3.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不进入评审阶段。
八、评审费用
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每人次收取320元;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九、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区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导出打印)、《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2)和申报人员评审综合材料(只提供论文、业绩材料复印件、工作总结),评审综合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附件3),于2024年11月29日18:00时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309室,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二)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咨询邮箱: m18582368002@163.com
附件:
自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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