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阿克苏地区农业系列、农业经济职称评审及民营企业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各涉农企业人事(职称)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规范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现将阿克苏地区2024年度农业、农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及民营企业专项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阿克苏地区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业经济(高级)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人员、受记过以上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在评审范围。
二、申报方式
地区农业系列、农业经济专业职称申报人、用人单位均须使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网上注册、申报、审核。未使用“平台”评审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一)地区“定向评价”评审。申报人需登陆“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登录个人账号,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申报,地区农业农村局评审委员会或地区畜牧兽医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权限进行审核、评审。
(二)民营企业专项评审。申报地区民营企业专项评审需进入“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aks.xjzcsq.com)登录个人账号,选择“民营企业专项申报”模块,填写申报材料并逐级申报,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推荐,由地区农业农村局评审委员会或地区畜牧兽医评审委员会评审。
申报人在同一年度申报同一系列(专业)、同一级别职称,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方式申报。
三、评审材料申报
(一)个人申报
1.信息填报。申报人在填报评审材料时,须认真准确填写各填报项目,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正向、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因漏传、错传、未传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人未通过首次审核的,根据修改意见修改材料,并于退回后2日内修改提交,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2.学历证明。申报人在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的同时,需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无法查询,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取得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新疆取得上传“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其他省区取得的上传“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考核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上传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供个人近三年考核鉴定意见)。
5.继续教育培训。申报人按规定每年须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需上传近4年(2021-2024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及专业课培训合格证书,2021年之后的专业课合格证书及2022年之后的公需课合格证书需从系统获取,其余年度手动上传。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初次参加职称评审对继续教育不做硬性要求。符合继续教育免学条件人员需上传免学审批表(阿克苏地区职称评审系统——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
6.论文要求。申报地区农业、农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及民营企业专项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过程中,著作、论文不作为职称申报的硬性条件写作.指导.加微syt126v。
7.普通话等级证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三级乙等。
8.其他材料。单位公示、公示结果、推荐报告、个人承诺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资料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相应栏目中,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由单位职称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9.信息遮盖。申报地区农业、农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均采取“盲评”模式,申报人需按照系统提示勾选遮盖项目,并在附件中遮盖本人姓名、本人照片和工作单位。涉密材料需经过脱密处理后上传。
10.网上申报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近三年考核表、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聘书或聘用证明材料、有效期内专业(业务)考试成绩通知单(考评结合的专业提供)、业务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或译著(封面、目录、文章内容)、其他相关材料。
(二)材料审核
1.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重点审核申报人基本信息、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实践能力(经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继续教育、业务考试等内容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审核把关的责任。严格杜绝不经单位审核直接提交到行业主管部门的现象,一经发现,直接退回并取消参评资格。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经单位研究同意推荐后,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地区农业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
2.农业、农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未通过首次审核的,根据修改意见修改材料,并于退回后2日内修改提交,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3.经申报人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材料,报地区农业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畜牧兽医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专业水平答辩。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员参加现场专业水平答辩,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的,免于答辩。免答辩条款请参考《关于开展阿克苏地区各系列(专业)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民营企业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阿地人社传〔2024〕13号)。
(四)纸质材料报送。个人在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须将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主管单位)进行审核。
1.申报人审核通过自动生成有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表》一式两份,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由所在单位在单位意见栏里手工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上报地区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地区农业农村局)。
2.个人承诺。由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字,承诺内容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申报材料、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三年内不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承担一切责任”。
3.首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且直接申报中级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其从事现任专业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评审缴费标准。高级700元/人,中级400元/人,初级200元/人。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形式审核后,通过扫码或银行缴费支付的方式向本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缴纳评审费。
(六)两类人才贯通。在农业系列实现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贯通,重点评价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近三年考核合格的高技能人才,不受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条件限制,均可参加职称评审。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分别满2年、3年、4年的,可分别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
技工院校毕业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七)经济系列评审。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要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成绩(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成绩有效期为5年,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成绩仅当年有效)。
(八)评审通过率。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相关规定,为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设置正、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正高级、副高级通过率分别不高于60%、75%。中、初级职称评审不设置通过率。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30日18:00,截止8月30日18:00,未将申请书提交至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评审委员会或地区畜牧兽医评审委员会进行第一次审核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审核时间:2024年8月1日—9月10日。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9月15日。
会议及公示时间:评审会议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评审会结束后,对通过评审人员进行系统内公示,并由各用人单位同步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会议公示”栏内查看评审结果。
(二)纸质材料报送
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报送纸质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申报人的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汇总,由负责职称工作的人员统一报送,不接受申报人个人报送材料。报送地点:阿克苏市柯柯牙路7号地区农业农村局(三楼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苏薇李瑾、迪丽达·阿布都肉孜克联系方式:0997-2136700
平台技术服务:0991—3193615、3193501监督举报电话:0997一2122453,2511008
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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