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10月30日修订通过,2023年3月1日施行)、《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3号)相关要求,经审查,莱州市坤鹏养
猪专业合作社种公猪站和莱阳市五龙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基本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条件要求,准予发证。附件: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17日附件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序号单位名称级别品种许可证编
2023年12月17日,烟台市农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2023年度申报农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潘向阳等8名同志通过农业技术初级评审。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联系电话:0535-6691965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90号419房间。来信请注明“2023年度职称评审”。
附件:烟台市农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
烟台市农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
2023年12月17日
附件:烟台市农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xls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10月30日修订通过,2023年3月1日施行)、《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3号)相关要求,经审查,莱州市坤鹏养猪专业合作社种公猪站和莱阳市五龙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基本符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条件要求,准予发证。附件: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17日附件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序号单位名称级别品种许可证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