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兽易通!-全国执业兽医考试网 网站首页 兽医课程 兽医题库 微信关注 宠物医师
搜索
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兽易通 > 兽医职称 > 农业技术职称 > 正文:关于转发南宁市法制办公室2012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的通知
关于转发南宁市法制办公室2012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28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各县(市、区)农业系列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职改办:经南宁市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报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南职字〔2023〕59号),同意莫港清等6名同志取得农业系列中级职称,时间从2021年12月算起,现予以公布。附件:南宁市取得2021年度农业系列中级职称人员名单(第三批,共6名)南宁市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5月18日附件南宁市取得2021年

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市种子管理站、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南宁市法制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的通知》(南法制函〔2012〕118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于2012年5月8日前将参加培训考试人员的名单和相片报送政策法规科,以便汇总报送市法制办;各单位参加培训考试人员的培训考试费请以本单位的名称将款存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服务中心银行帐户。 

    

  附件:关于2012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根据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我市已到两年监测期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开展监测工作,请各单位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上报监测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测对象 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已到两年监测期的企业(名单及所在县区见附件4)。 二、材料内容提交材料详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材料清单(附件1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APP下载 - 小程序 - 短视频平台 - 网络课程 - 公众号
兽医通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8-2046, SYT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7
拨打服务热线
18158525008
客服在线
点击咨询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