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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艺师职称论文发表要求
更新时间:2024/3/12 职称申报入口 论文发表 微信关注

浙江省农艺师职称论文发表要求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资格评审条件:

第十条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理论知识。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级职称技术人员的能力。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2条以上,其中条件1或条件2必须符合一条。

1.参与完成本级以上部门的农业科技项目1项以上;

2.获县级以上农业科学技术奖1项以上;

3.参与制定标准等1项以上;

4.获本专业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农业类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期刊推荐,加微.syt126v

5.获省级以上审定、登记(认定)的新品(良)种或参与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1项以上;

6.现聘为县级以上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专家(须有聘书或文件),或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决赛三等奖以上,或获得“浙江农业技术能手”称号、技师职业资格,或“浙江农业之最”创造者、主要技术指导者;

7.在农业技术领域做出一定成就,或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做出一定贡献,受到县(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技术表彰。

(四)论文、著作条件。

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论文或著作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取得CN或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2.主持撰写同级以上政府部门优秀调研报告1篇以上;

3.在取得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刊登参与撰写的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3部以上。

点击查看:《浙江省农业技术中、高级 职称任职评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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