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能源、应急管理部门,各市县属煤炭企业:为做好2023年度济宁市煤炭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pdf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市卫健委北湖管理办公室、经开区管理办公室,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济宁市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