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宁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76号),现就做好201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职称评审政策,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一)突出专业岗位特点,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要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注重行业和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性、创造性和成果性,注重基层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实践性、能动性和积极性,按照职业特点和不同层级,分系列修订完善更加灵活、务实、科学的职称评价标准和评审条件。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要对本系列评审条件实行以来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广泛征求业内专家和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积极借鉴参考其他兄弟省份的政策规定,提出本系列评审条件修订意见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条件成熟的系列适时出台修订后的评审条件,各系列评审条件的修订工作应当在2018年底前完成。
(二)分类制定“凡晋必下”政策。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整体水平,今年我区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林业、水利、土地系列(专业)各评审委员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凡晋必下”的具体政策规定,并加强监督指导。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要求,负责做好本地区“凡晋必下”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有效监管。要明确由所在服务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做出书面鉴定,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之一。自2017年起,自治区属事业单位和地级市所属事业单位申报卫生、农业、林业、水利、土地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中级职称后,要有在县级及以下对口专业岗位累计服务12个月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完善评审组织机构,加强评委会工作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各系列(专业)高、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按照专业化组建、同行评议和业内认可的原则,修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改进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强化职业操守,加强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异地交流评审制度,提高评审质量,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按照“专业化、高层次、权威性、代表性”的原则,破除区域、行业、系统、部门和体制内外的障碍,遴选一批高层次专家、一批基层专家和一批非公有制企业专家进入各级评审委员会,确保各级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实行评委动态管理,按照“随机抽评”的原则,从评委专家库中确定执行评委,参与当年的评审工作。
二、严格职称评审条件,提高评审质量和公信力
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要把评审条件作为职称评审的基本评价标准,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更加注重对申报人员的综合评价。
(一)要重视思想品德的考核评价。评价中要正确处理好思想政治标准与业务标准的关系,建立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公示、诚信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术上弄虚作假的,评审时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二)要突出业绩成果贡献的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要能客观反映其业绩成果的社会价值。各评委会专家在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时,不仅要看其业绩成果,而且还要看其学术水平。对市场业绩突出、企业效益显著和社会贡献较大的企业高管人员或企业家,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高技能人才凡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可破格评定相应职称。
(三)要突出重大创新能力的评价。要注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况,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原始创新和再创新的能力。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在本专业领域取得发明专利、研发出新产品和新工艺等创新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主导国内外技术标准制定或修订的,在本专业领域取得重大创新,以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不受学历、资历、论文、外语、岗位等条件限制,按照各系列破格条件的要求,优先申报职称破格评审。
(四)要落实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政策。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外,相应缩短申报职称年限和放宽学历至中专。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提前1年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中、初级职称(国家以考代评系列除外),其中硕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的或本科生工作满4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专科生工作满2年的可直接评定为初级职称。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本科生、满15年的专科生、满20年的中专生,并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的,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五)要落实野外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政策。对近五年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牧业、渔业、采矿、煤化工、测绘、勘探、建筑、铁路、桥梁、公路施工和广播电视高山台(站)等野外工作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人员(人员情况由所在单位认定,主管部门审核),以及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5分、雅思考试达到4.5分、托福考试达到60分的人员,职称外语均可免试。职称外语降低分数段的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具体起始时间从2013年开始算起(如2013年参加考试,有效期为2014—2016年,以此类推)。
(六)要做好以考代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须转评到工程系列计算机专业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和经济、审计、会计、统计、翻译、卫生、出版和计划生育8个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且达到高一级的评审条件后,可申报本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三、落实职称评审计划,切实加强监督指导
(一)有序开展评审工作。各级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要按照《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时间表》(附件)确定的时间,根据各系列专业特点,抓紧制定具体的职称评审安排计划,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签后下发通知,并认真做好评审材料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各市、县(区)初级、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参照执行。为确保评审结果公示、发文年内完成,各级各系列(专业)评审会须于9月底前结束。
(二)网上注册登录报名审核。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于3月25日至5月30日期间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nxhrss.gov.cn)或宁夏人事考试网(nxpta.gov.cn),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单位端口,根据操作说明进行注册登录,并按照申报流程实行网上逐级审核。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于3月25日至5月30日期间,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端口,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登录,网上填写申报表并提交所在单位,纸质材料按照职称申报程序报送。中小教系列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做好会前审核会后备案工作。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区直部门中级评审委员会和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召开评审会前15天,将审核情况一览表、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和网上报名确认单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审核后召开评审会。区直部门和各市、县(区)初级职称在召开评审会后,按照规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任职资格文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按照年限规定认真做好职称申报。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外语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或降分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满50岁,即1965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满45岁,即1970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
全区各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评审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申报职称所需表格从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表格下载栏目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