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人力资源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报送2023年度交通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pdf
济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23年10月14日召开评审会议,经材料审核、专家评议、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确定了杜俏等29名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附后)。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现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 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不受理口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