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农秘﹝2021﹞35号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关于印发强免效果监测评价方案和智能化监测设备技术要求的通知
各县农业农村局、各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开发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现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强免效果监测评价方案和智能化监测设备技术要求的通知》(皖农办医函〔2021〕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各地统筹安排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要根据智能化监测设备技术要求,配备好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先打后补”信息采集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强免效果监测评价方案和智能化监测设备技术要求的通知
2021年2月19日
附
皖农办医函〔2021〕22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强免效果监测评价方案和智能化监测设备技术要求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广德市、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强免效果监测评价方案和智能化监测设备技术要求的通知》(农牧便函〔2021〕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落实。
一、加速推进实施。各地要切实按照《安徽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强免效果监测评价方案,实施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强免的监测评价工作,确保我省“先打后补”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严格按照监测评价方案,认真操作,充分发挥监测评价作用,要充分利用监测评价效果规范发放补助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同时,各地要根据智能化监测设备技术要求,配备好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先打后补”信息采集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