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21)9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与权限
烟台市农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设立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市直所属直接从事农业技术、实验、示范、推广、培训、科技管理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经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人选授予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员资格。
二、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职称评审材料装订封皮1份;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9份,纸张类型为A3纸型,正反打印;
4.《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报告表》1份;
5.《烟台市职称推荐单位公示情况报告表》1份;
6.近五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单位人事部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内容一致”);
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如论文/著作、专利、课题、获奖等证明原件(有关要求查阅《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
8.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其中取得后学历者,要求同时上报参加工作时的学历和中间学历)。由单位提供学信网查询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2002年前毕业的,须提交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9.近五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事业单位需提交2016-2020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2019年以来专业科目学习合格证明材料);
10.《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职称评审诚信申报承诺书》正反打印,一式2份(一份由单位留存,一份随评审材料上报),签字部分不得用印章代替;
11.反映本人能力与业绩的个人总结1份,须本人、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2.改系列评审的应由单位出具专题报告材料1份(需盖章),申明改系列理由,同时上报《烟台市改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原件1份和原《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并呈报反映岗位改变后业务水平的论文、作品等;
三、其他要求
1.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和主管部门审核呈报的程序。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呈报前单位要将申报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和其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各类职称表格统一采用最新的式样,力求标准规范。具体可查阅《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各类表格可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服务-职称评审-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3.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整洁,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4.在报送材料的同时,须交评审费100元/人及近期两寸照片1张(反面备注单位、姓名)。
5.申报人员要在材料袋封面上清晰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拟晋升职务、方式、系列、学科名称、报送材料数量、单位性质等,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如实填写。
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芝罘区环山路149号四楼—烟台市·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
电子邮箱:ytsnyjzgk@yt.shandong.cn
联系电话:6225595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2日
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