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对2022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
通 知
日照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评审会议,按规定对各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日照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方案》(日人社函〔2019〕90号)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日农办字〔2022〕45号),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大会讨论、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3名同志通过农民正高级农艺师、9名同志通过农民高级农艺师、20名同志通过农民农艺师、122名同志通过农民助理农艺师评审。
为增强评审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异议期制度有关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异议期自2023年4月7日起至4月13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在异议期内向其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反映(不受理匿名电话、信件)。异议期结束3日内,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将反映情况书面汇总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邮箱:rznyrsk@rz.shandong.cn,联系电话:0633-8816206,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10楼1025房间。
2022年度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