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日照市茶叶科学研究所
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日照市茶叶科学研究所,是日照市农业局所属公益性全民事业科研单位,先后承担省市茶叶科研计划项目20余项、自选研究课题60余项,是山东省(茶叶)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部第一批星创天地、国家茶叶产业技术体系日照综合试验站、山东省茶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院士工作站。为促进我市茶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茶叶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茶学科研岗位1人,主要从事茶学相关研究工作,专业要求:茶学及相关专业。
植物保护岗位1人,主要从事植物保护相关研究工作,专业要求:植物保护及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相关工作需要;
(五)应聘人员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海外留学人员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也可报名,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17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17年7月底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含)止,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znyxxl@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标题请注明“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名称”。
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简历(含联系方式),并说明本人意愿及要求;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出具的就业推荐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
(4)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情况。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给应聘人员。初审通过人员须于2017年5月25日17:00前,携带有关材料到日照市农业局人事科(东港区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1025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于2017年5月26日在日照市农业局网站(http://www.rzny.gov.cn)公布。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为:
(1)《报名登记表》手工填写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出具的就业推荐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主要科研成果,论文原件、复印件,论著原件;
(4)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为1人的岗位,可直接组织考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介绍个人基本情况、从事专业研究经历及到岗后工作设想和思路等,评委专家就其设想与思路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提问;应聘人员答辩;评委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打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答疑5分钟。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结束的当天在日照市农业局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日照市农业局网站)。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日照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日照市农业局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招聘单位要在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务费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日照市农业局、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聘用的博士毕业生根据日办发〔2015〕36 号及日人社字〔2016〕58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应补贴待遇。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日照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袁其峰 联系电话:0633-8816206
电子邮箱:rznyxxl@163.com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88号1025室
附件:报名登记表
日照市农业局
2017年4月26日
报名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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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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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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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 |
| 有何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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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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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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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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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及其
主要
社会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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