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农业高级、省直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农水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24号)精神,经研究,现就2019年度省级农业系列高级、省直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贵安新区和省直各类事业、企业单位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开发、研究、教育培训、生产指导、技术监督等岗位工作的农学、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含蔬菜、果树、花卉、茶叶、蚕桑)、农村能源、畜牧、兽医、水产等符合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要求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60号)执行。
(二)继续实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向战斗在扶贫攻坚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对在12个农业产业发展和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职称。2019年1月1日后,经组织选派到一线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可或出具书面说明后,选派工作时间可累计为基层服务时间,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职称。
(三)对于原不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规定学历,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了相应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任职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原学历条件下的任职时间折半计算。
(四)根据职称工作有关规定,不再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申报的必备条件。
(五)申报人员任期内继续教育学时累计需达到72学时/年的要求。乡镇(不含县、特区、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和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5年内不少于100学时。
(六)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职称评审资格审查不再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及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进行核实;申报人员已提供论文原刊的,不再要求提供论文检索证明。对申报评审中的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由组建评委会单位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和推荐审核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七)2019年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社部门批准延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社会化评审。符合条件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基层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一并报送。
(八)对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均结合历年来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充分考虑本单位人才结构、人才引进需求和人才成长规律,发挥岗位聘用的激励作用,原则上按本单位上年度末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的40%,确定当年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的相应人数。实行岗位管理单位中不在编制内的聘用人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二)未经市、州、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委托送评的,省农业系列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员须如实、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2019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政策性审查表》中的各项内容。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填入表中内容,尤其是工作业绩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政策性审查,对达不到申报、评审条件硬件要求的,视为政策性审查不合格,材料不送评审委员会评审。
申报人员可在2019年10月中下旬通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人事管理栏查询政策性审查(初审)审查结果。
(五)2019年度晋升农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需进行现场答辩。参加现场答辩申报人员可在贵州农业农村厅官网人事管理栏查询答辩时间,确保及时、顺利参加答辩,无故不参加答辩者,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
(六)按照省人社厅有关通知,从2019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新版资格证书,证书管理按《省人社厅 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38号)执行。经核准备案组建评委会单位负责办理授权评审范围内的证书并用印(需加盖钢印)发放,2018年以前(含2018年)发放的旧版证书继续有效,无须更换。证书遗失补办不再提供登报遗失声明,由证书发放单位在其官方网站免费发布遗失公告。从2019年起,不再对我省核发的资格证书进行年审。
(七)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271号)要求,请各地各单位在评审材料送交前,将评审费统一电汇到省农业农村厅(注明申报人数及交费项目),凭电汇单(单位在贵阳市的可凭银行进帐单)与评审材料一并交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未交纳评审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收款单位: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账户名: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贵阳市云岩支行
账 号:23-113001040002240
项 目: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费
省直农业中级职称评审费
四、材料报送相关事宜
2019年度报送评审材料时间为9月16日—9月20日,以市(州)、直管县农业部门及省直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报送,同时报送《贵州省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并附excel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报送地点: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613室(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
评审工作结束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评审通过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退回,逾期作销毁处理。
联系人:徐倩文骞电话(传真):0851—85283647
附件:1.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doc
5.2019年度农业系列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xls
6.2019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xls
7.贵州省2019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政策性审查表.docx
(以上附件可在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门户网下载)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