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农业技术系列中、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农委(农水委、林业局、水产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安排,淮安市2018年农业技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拟定于10月份召开,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林业、水产)科技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申报。
二、专业分类
1、农艺师(分8个专业申报):(1)种子专业;(2)植保专业;(3)土肥专业;(4)栽培专业;(5)园艺专业;(6)农产品质量专业;(7)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8)蚕桑专业。
2、畜牧师;
3、兽医师;
4、工程师(分2个专业申报):(1)林业专业;(2)水产专业。
三、申报条件
2018年淮安市农业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按照苏职称〔2003〕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其中申报条件所涉及的对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执行(附件1)。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作为必备条件。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方式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2,申报人员填写)或《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附件3,初定人员填写),一式3份,A4排版正反打印。
(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附件4,A3纸打印)。
(三)《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附件5)。
(四)《个人业绩材料》1套,需按以下顺序装订:
1、申报材料目录(附件6);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7);
3、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公示结果的证明;
4、破格晋升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个人业务工作总结2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装订进个人申报材料,1份单独放入材料袋中;
6、国家承认并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
8、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证明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考核表复印件;
10、所获学术成果奖励证书及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
12、出版发行的著作、论文复印件。
报送上述材料时需同时附原件审核。
(五)评审材料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楚,内容要详实准确。评审材料的所有复印件均需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与原件核验,由核验人签字并加盖核验单位公章。
(六)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相片1张,背面填写本人单位和姓名。
(七)申报材料需装入材料袋,以一人一袋整理,下载并填写封面,贴在材料袋正面和底部(附件8,编号由市农委职称办统一编制)。
五、材料报送时间
2018年全市农业技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市农委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马晓伟,联系电话:18036541998,邮箱:317228101@qq.com。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2017年申报评审未通过人员,且2017年度未取得新的业绩或成果的,今年不得连续申报。
(二)申报人员现职称年限计算及所提供的材料有效期(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工作年限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
(三)各县(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由各县(区)职称办负责。
(四)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加入"淮安市农业职称交流群"(群号码:794759483)。
附件:1.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3.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5.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
6.申报材料目录
7.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8.材料袋封面
淮安市农业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