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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莞市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类别荔枝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28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东莞市设施农业示范基地评选办法(试行)》,我局今年组织开展了设施农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经全市发动、自愿申报、镇街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和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东莞市顺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远昌果场、广东俊一锦鲤养殖有限公司、东莞市缤纷园艺有限公司、东莞市麻涌创艺生态园为2021年东莞市设施农业示范基地。  现予公布

各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市荔枝协会,各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员: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东莞市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3〕3号)有关部署,为做好东莞市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类别荔枝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的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专业户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荔枝种植、加工等生产应用技术技能,在基层一线从事荔枝种植、加工工作,对荔枝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从业人员,并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或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熟练掌握荔枝种植、加工等生产应用技术技能,在基层一线从事荔枝种植、加工工作,对荔枝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从业人员,并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

  已享受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类别荔枝专业职称评审。

  2、符合《2022年东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类别荔枝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附件1)。

  (二)申报专业范围

  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类别荔枝专业有荔枝种植技术、荔枝加工技术。员级、助理级和中级对应的职称名称依次为:乡村工匠生产应用(荔枝种植技术)专业技术员、乡村工匠生产应用(荔枝加工技术)专业技术员,乡村工匠生产应用(荔枝种植技术)专业助理工程师、乡村工匠生产应用(荔枝加工技术)专业助理工程师,乡村工匠生产应用(荔枝种植技术)专业工程师、乡村工匠生产应用(荔枝加工技术)专业工程师。

  (三)网上申报时间

  东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以申报人线上提交申报时间为准。

  (四)申报材料、有效资历时段计算要求

  职称晋升的资历年限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五)申报途径和材料

  个人申报分为线上申报和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两个环节。

  1、线上申报。

  (1)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对照《2022年东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类别荔枝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附件1),通过“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网址:http://yzb.joinken.cn/xcgj)(以下简称网上系统)如实填报(有关操作见附件2)。

  (2)经网上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下载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表二)》、《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证书、证明材料(表四)》、《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五)》等相关申报表格各1份,以及已上传的全部相关证明材料(视频除外)。

  (3)将纸质申报材料交用人单位审核和进行评前公示(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所属村委会、镇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业协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4)评前公示结束后,将已经用人单位签字、加意见和盖章的《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五)》上传网上系统。

  (5)在网上系统提交至镇街农林水务局初审。

  2、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线上申报经镇街农林水务局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复审通过后,由申报人及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镇街农林水务局,再由镇街农林水务局流转(附件3)。申报人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以各镇街农林水务局具体要求时间为准,如申报人线上提交申报时间较迟,错过镇街农林水务局最后流转时间,应本人及时按照附件3做好纸质申报材料流转。

  (2)申报人应根据《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整理所有材料(含打印的申报表格和已上传系统的全部相关证明材料等,视频除外)装皮纸档案袋,将表一贴在牛皮纸档案袋封面上,一次性报送全部纸质申报材料。

  (3)纸质申报材料除《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评审结束三年后集中销毁,请申报人做好备份。

  二、用人单位审核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属村委会、镇级农业农村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核,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将结果及时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评前公示结束后,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表一至表五相应位置签字、加具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通知申报人员领回。

  1、《送评材料目录清单(表一)》“单位”栏加盖单位公章;

  2、《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表二)》第7页“用人单位(经营主体、社团组织)或村委会(县、区农业农村局)”栏由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

  3、《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单位审核评价意见”栏由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评前公示情况”栏加意见和盖单位公章,“以上填写的内容,已经我单位核对无误,并对此负责和承担相应后果”栏由负责人手写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4、《证书、证明材料(表四)》“材料核对人(签章)、审核部门盖章”栏由单位材料审核人手写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凡提供的复印件,应由单位验证人验证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五)》“材料审核部门核实意见”栏由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初审

  (一)做好线上审核工作

  各镇(街道、园区)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对照《2022年东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类别荔枝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附件1)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及时登录审核账号做好线上审核工作,对符合申报的申请提交至上一级部门审核,对不符合申报的申请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说明原因。

  (二)做好线下审核工作

  对申报人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在《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表二)》对应处签字盖章。并根据附件3做好纸质申报材料流转。

  四、市农业农村局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复审

  东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市农业农村局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申报材料线上、线下受理和复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报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市农业农村局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8楼8-09室,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联系方式:何小姐22830856、黄先生22830816,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请提前电话预约时间前往。如邮寄,请提前联系。

  五、评审

  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经过申报和审核程序后,进入评委会专家评议环节。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人数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答辩人员名单。对申报材料准备不充分或有其他应参加答辩情况的人员,评委会办公室有权要求其参加答辩;未被抽中的荔枝专业人才亦可主动提出答辩申请,经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参加答辩。答辩内容主要围绕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情况、学术成果以及本行业本专业应知应会知识展开。答辩时间约每人10分钟。评委会办公室将在评审会议召开前至少3天以电话、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答辩人员。答辩人员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参加答辩,不参加答辩的视同评审不通过。

  六、公布评审结果

  评审后,评委会办公室公布评审通过名单,评审通过人员用人单位配合做好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对评审不通过人员发放《评审结果通知书》。

  七、证书发放

  评审结果经评委会办公室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发放职称证书,届时评委会办公室将通知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2022年度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人员任何评审费用。

  (二)乡村工匠职称申报人如对网上填报、材料送审有相关疑问,可致电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何小姐22830856、黄先生22830816。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2年东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类别荔枝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2. 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3. 荔枝种植(加工)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图

  

东莞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

  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1月29日


各有关镇(街道)农林水务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2〕5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项目的通知》(东农农函〔2022〕83号)要求,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你们上报的荔枝高接换种和低效果园改造项目进行了审核评审,原则同意11个镇街100个项目4923亩申报改造计划、内容及用途。现下达补助项目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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