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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5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25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1〕25号)要求,为建设好我省官方兽医队伍,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能力,避免因工作人员变动带来的不便,我委决定开展2016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官方兽医资格条件(一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5号》,2015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5分和191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59分和146分,考生可于12月28日零时起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http://www.cvma.org.cn)查询本人成绩。现就贵州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6年1月4-22日,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一)《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兽医、畜牧兽医和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材料提交截至日期为2016年1月22日,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未提交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证书审核与颁发

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经贵州省农业委员会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审核后,在贵州省农业信息网(http://www.qagri.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及逾期未提交审核材料的考生,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其考试成绩。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16年3月1-18日(工作日),领取地为考生网上预选地点。

三、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贵州考区及各考点联系方式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贵州省考区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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