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东莞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东农〔2015〕39号)、《东莞市家庭农场认定及奖励办法》(东农农〔2021〕36号)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核、现场抽查、组织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认定东莞市大朗活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25家农场为2023年“东莞市家庭农场”以及认定东莞莞福红果场等5家家庭农场为2023年“东莞市示范家庭农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
根据《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2022年招聘聘用人员公告》的安排,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已于2022年12月2日组织考生进行“笔试+面试”。面试成绩已于“笔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现将笔试成绩、总成绩予以公布。
序号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实操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名次 | 是否进入体检 |
1 | 001 | 20221125002 | 95.0 | 75.7 | 88.3 | 89.8 | 1 | 是 |
2 | 001 | 20221125003 | 82.4 | 67.7 | 64.7 | 75.9 | 2 | 否 |
3 | 001 | 20221125012 | 73.4 | 72.9 | 69.2 | 72.5 | 3 | 否 |
备注:考试总成绩=实操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等额体检人选。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69-23166528。
根据《东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东农农〔2021〕48号)文件和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审核资料、现场考察和组织评审等程序,拟将东莞市清溪峻银蜂蜜专业合作社、东莞市绿源龟鳖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东莞市新荔荔枝农民专业合作社、东莞市石碣全农蔬果专业合作社、东莞市大岭山荔乡荔枝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民合作社的申报项目作为2023年扶持对象(见附件),每家扶持10万元。现对上述结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