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人社厅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据了解,意见共包括8部分25条措施,破除职称评价的“硬杠杠”和“玻璃门”,进一步焕发职称制度的创造力。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才,贡献突出、业绩显著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评价标准改革 破除论文“硬杠杠”
这次职称制度改革,补齐了部分系列职称层级设置的“短板”,对原本无正高级别的经济、统计、工艺美术等系列设置正高职称。
在评价标准上,过去存在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问题,并把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的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硬杠杠”,造成了评审标准的“一刀切”现象。
改革后,对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才,将分系列修订完善评价标准和条件,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
突出实绩,注重考核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等评价指标的权重。
在评价标准上,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淡化或不作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侧重考察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实施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科研成果、论文、创作作品质量,淡化数量要求。
长期在基层一线的 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很多鼓励人才留在基层、服务基层的优惠政策,将为乡村基层凝聚起更多急需人才。
“比如,放宽学历要求,科学设置学历、专业等条件,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时,可不受所学专业的限制。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才,贡献突出、业绩显著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于富华介绍说。
非乡镇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相应职称。在职称评审时,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不同于一般方式的评审,可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非公领域人才 也能评职称了
给予各类人员(才)同等的职称申报评审待遇,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调研员钟建军介绍,过去不能参与职称评审的非公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改革后均可参与评审,已获得职称但不能再参加其他系列评审的,拓宽评审范围。
“玻璃门”的特点,就是看得见,但门不开依然进不来。过去,参评人员主要集中在事业单位人员和大型国有企业人员,非公有制企业、海外人员以及港澳台人员等,参加职称评审较少。
针对这种情况,意见进行相应改革。“打破玻璃门”即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只要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去年,济南市有775名非公人才申报了中高级职称,有358人通过评审,激发了非公领域的人才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