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公务员遴选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0日(8:30-12:00,14:00-17:30)。
地点:河北省农业农村厅1002房间(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88号农业大厦)。
三、提交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学历证书原件以及证明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岗位条件中“具有1年以上市县机关从事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及文稿。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期间,请考生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个人防疫工作。
联系电话: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0311-86256889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