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申报材料的程序、类别、数量要求和有关填表说明,仍按照《关于印发报送2004 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规定执行。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属个人档案材料,必须本人填写、签字,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规范的印刷表格,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材料一律不受理。
填写要求:(1)首页封面上单位栏必须写单位全称,所写单位必须与“审查及呈报意见”里“单位意见”一栏所盖得公章完全一致;(2)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不填写个人承诺语的材料一律不受理)(3)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必须有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单位盖章。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网上可以下载,必须反正面下载打印或填写) 。
填写要求:(1)“工作单位”栏所写单位必须与 “单位审核意见”一栏所盖得公章完全一致,与《评审表》封面单位栏所写完全一致;(2)所在单位须在《评审简表》的单位审核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必须有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单位盖章。
3、《一览表》一式3份(A3纸型,原件),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数据1份;(用申请的序列号下载《个人申报版》程序填写后打印,同时用程序中的《生成上报文件》菜单生成上报数据(必须是Access文件)。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根据“鲁人社发〔2010〕48号”文件规定,《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项;“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7.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其中,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提供理工类A级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必须持原件申报,如原件丢失,须出具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的证书或开具的证明。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无效)。
符合免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8.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必须持原件申报,如原件丢失,须出具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的证书或开具的证明。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无效)。
符合免考计算机应用能力部分科目(模块)规定的人员,须上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符合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须上报《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六公开”监督卡》1份。(网上下载专区可以下载)
10、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说明申报人的破格申报理由,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审查、审核职责,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未经各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