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牧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自治区农牧业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及能力业绩要求农牧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1号)等文件执行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举办首批渔业官方兽医线上培训,兴安盟农牧局组织各旗县市农牧部门分别在各自分会场参加培训。兴安盟农牧局二级调研员张福君、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夏国宏在兴安盟农牧局分会场参会。
自治区渔业渔政局局长王坚主持会议。会议邀请全国水产技术总站总工程师李清就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全国水产技术总站副处长余卫忠就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解读,同时介绍了我国近年来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王坚强调,各地要高度认识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重要性,要按照《动物防疫法》要求,明确职责,勇于担当,稳步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多部门要密切协作,克服困难,共同推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充分发挥好疫病检测等技术支撑作用。积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向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宣传产地检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其能够积极主动申报检疫。
兴安盟盟旗两级农牧局、农牧技术推广(事业发展)中心分管领导及首批渔业官方兽医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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