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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开始申报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23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针对近年来职业资格考试、发证等相关活动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昨天,省人事、劳动保障等九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即日起至6月15日,将开始对现有职业资格进行清理规范。  此次清理的范围和内容为:职业资格设置、资格类别、实施机构、资格相关培训、资格证书印制和发放等工作情况;各地、各单位下属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各类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鉴定、发证等活动;各企业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

  为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和《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实施2012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中的企业和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2年1月4日至3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非法人组织申报时,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组织证明文件)。

  2.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并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一年以上。

  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应提供行业协会证明文件或者给出排名邻近的企业名称和数据),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应提供准确数据)。

  4.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中国名牌、河南名牌、驰名商标、服务名牌、卓越绩效示范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

  5.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所在地区或全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6.应获得申报组织所属市级政府及政府质量管理部门推荐。

  7.应分别取得国税、地税、环保、安监、发改委等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8.市属企业应获得过市长质量奖。

  三、评审标准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依据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

  四、申报和评审要求

  1.申报。凡符合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书,向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申报。

  2.受理。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秘书处将受理或不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要求进行评审。

  4.审定表彰。对获得省长质量奖的单位,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省长质量奖奖杯、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宜

  1.省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书在河南质量信息网(网址:www.haqi.gov.cn)网站上发布,相关部门、企业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填报。

  3.联系方式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1号

  邮编:450008

  联系人:宋松林 王文军

  联系电话:0371-65928604

  65928603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011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时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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