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和《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实施2012年度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中的企业和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2年1月4日至3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非法人组织申报时,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组织证明文件)。
2.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并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一年以上。
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应提供行业协会证明文件或者给出排名邻近的企业名称和数据),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应提供准确数据)。
4.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中国名牌、河南名牌、驰名商标、服务名牌、卓越绩效示范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
5.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所在地区或全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6.应获得申报组织所属市级政府及政府质量管理部门推荐。
7.应分别取得国税、地税、环保、安监、发改委等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8.市属企业应获得过市长质量奖。
三、评审标准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依据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
四、申报和评审要求
1.申报。凡符合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书,向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申报。
2.受理。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秘书处将受理或不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要求进行评审。
4.审定表彰。对获得省长质量奖的单位,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省长质量奖奖杯、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宜
1.省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书在河南质量信息网(网址:www.haqi.gov.cn)网站上发布,相关部门、企业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填报。
3.联系方式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1号
邮编:450008
联系人:宋松林 王文军
联系电话:0371-65928604
65928603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011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时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