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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安徽省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30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程(试行)》,我委于7月18日组织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专家评审会。经县级初审、现场检查、产地环境检测、产品检测、市级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现将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的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有疑义的,可向我委反映。公示期限:7月26日-30日。联系电话:0551-65333413、62666768。附件:1.201

根据我省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需要,我厅拟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专家库“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类”中增加“外来入侵物种防除、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及利用(处理)、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四个专业,现在全国范围内征集相关专家学者加入新增专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评估评审专家专业类别

见《项目评估评审专家专业分类表》(附件1)。

二、申报条件或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业务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评估评审职责。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或具备国家认定注册的中级及以上资质人员。

(三)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标准规范。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内,本人愿意且能胜任评估评审工作。

(五)没有违法失信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征集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资料:

1.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项目评估评审专家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 相关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 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4. 推荐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或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三)个人申请者可以自行填写申报表向我厅提出申请;相关单位可对符合入选条件的专家进行直接推荐,由专家本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四)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洞庭湖路3355号滨湖农业大厦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总站(信封左上角注明专家申报),并将电子版扫描发送至邮箱451077845@qq.com。

(五)申报截止日期至2023年2月20日。

四、项目评审专家的使用与管理

经我厅审查符合资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我厅项目评审专家库。按随机抽取方式,参加我厅项目评估评审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公务员除外)。

联系人:朱  薇、施俊生;电话:0551-62675609、62669102。

附件:

1. 项目评估评审专家专业分类表

2.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项目评估评审专家申报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9日

文件下载: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安徽省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的公告.docx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安徽省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的公告.pdf

为提升全省农村社会事业工作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农村社会事业工作中“智囊团”的作用,现面向社会征集农村社会事业专家,经审查通过后补充录入我省农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一、征集范围全省各有关行业、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业等适合从事农村社会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推荐申请。二、相关专业农村社会事业等相关专业、行业和规划方面的专家。主要包括乡村规划编制、垃圾治理、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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