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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广东省农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18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经广东省农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名单附后)获得农业技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13年1月25日至2013年1月31日。若对公示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东省农业厅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东省农业厅人事处  联系人:叶正茂  联系电话:(020)37288521  联系地址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广东省农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东省农艺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东省畜牧兽医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结束,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128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有关单位从省农业厅网站(www.gdagri.gov.cn)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附件2)格式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至28日。公示期间主要由省农业厅人事处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接受厅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监督。对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单位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月5日前报省农业厅人事处。

  联系方式:厅人事处 叶正茂 020-37288308、王敏杰 020-37288080

  传真:020-37288182、020-37288109

  附件:1.2015年度广东省农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公示文稿样式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农业厅人事处

                        2016年1月18日

相关附件: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及《广东省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14〕67号)的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15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5年4月3日起,至2015年4月8日止,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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