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兽易通!-全国执业兽医考试网 网站首页 兽医课程 兽医题库 微信关注 宠物医师
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兽易通 > 兽医职称 > 农业技术职称 > 正文:关于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关于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29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5号)》和《2015年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公告第50号)规定,我委依照相关程序,对2015年度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现将通过资格审核,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名单附后)进行公示。获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于2016

根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公室组织了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评审工作。经省级单位初评推荐和农业部丰收奖专家组评审,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委员会审核通过了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评审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8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6年11月28日下午5时之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向奖励办公室提出异议,但必须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提出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奖励等级不属于异议范围。
 根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公务员不得作为丰收奖主要完成人。如有公务员申报丰收奖,请监督举报。
 特此公告。

 奖励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59192266,传真:010-59193003
 邮编:100125   电子邮箱:kjstgch@agri.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推广处(为了便于及时处理异议,请通过特快专递寄邮或电传书面异议材料)

附件:

点击查看原文链接:

  关于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检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受理公示如下: 拟申请产品名称:芜湖大米 拟确定登记申请人:芜湖市农业技术中心 拟保护地域范围:无为县无城镇、陡沟镇、福渡镇、泥汊镇、高沟镇、姚沟镇、刘渡镇、襄安镇、十里墩镇、泉塘镇、蜀山镇、洪巷镇、埠镇、昆山镇、鹤毛镇、开城镇、赫店镇、严桥镇、红庙镇、石涧镇;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APP下载 - 小程序 - 短视频平台 - 网络课程 - 公众号
兽医通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8-2046, SYT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7
拨打服务热线
18158525008
客服在线
点击咨询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