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程(试行)》,现将经县级初审、现场检查、市级复审、省级专家评审通过的第九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及时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反映。
公示期限:12月9日至12月15日。
联系电话:0551-62616195。
附件:第九批复查换证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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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九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评审结果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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