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检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受理公示如下:拟申请产品名称:石台硒米拟确定登记申请人:石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保护地域范围:安徽省石台县仙寓镇、大演乡、小河镇、
丁香镇、七都镇、横渡镇、仁里镇、矶滩乡8个乡镇行政区域内,共计62个行政村。地处北纬29°59′—30°24′,东径117°12′—1
根据《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我委直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7天(2018年1月29日-2月4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省农委人事处或机关纪委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66820(人事处)、0551-62612629(机关纪委)。
附件:2017年省农委直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
根据《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程(试行)》,现将经县级初审、现场检查、产地环境检测、产品检测、市级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第七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及时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反映。公示期限:9月13日-9月19日。联系电话:0551-62611221、62616195。附件:1.第七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2.第七批复查换证安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