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植函〔2017〕835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荐
安徽省农药生产许可技术评审专家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和《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4号),规范我省农药生产许可技术评审工作,拟筹备建立“安徽省农药生产许可技术评审专家库”,承担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技术评审工作。现将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范围
推荐的专家应属于以下专业类别:
1.农药专业。包括农药化学、农药分析、农药生产工艺学、农药制剂学等相关专业;
2.化工专业。包括化工设计、化工设备、化工工艺流程、化学工程、精细化工、化工热力学等相关专业;
3.化学专业。包括化学合成、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等相关专业。
二、推荐条件
入库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农药生产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了解我国农药产业发展状况;
2.熟悉农药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或农药管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从事农药研究、生产、检验或管理等的工作经历;
3.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政治思想过硬,作风正派,本人愿意且能胜任技术评审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对符合专业范围和条件的专家,填写《安徽省农药生产许可技术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并对推荐专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每个单位推荐的同一专业的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3.填写专家推荐表,相关信息应尽可能详细完整,并附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一张2寸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9月1日前报送至安徽省农委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发送推荐资料电子版。
联系人:汪晓红、唐香玲,电话:0551-62619486。
电子邮箱:ahyjsscs@163.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97号农业大厦13层,邮编230001。
附件:安徽省农药生产许可技术评审专家推荐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