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省农委农业项目评估评审工作,决定建立农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由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主要承担农业项目评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范围
本次推荐专家暂定14个专业类别。
1.种植业。主要包括粮食、棉麻、油料、桑蚕、茶叶、蔬菜、水果、牧草、中药材生产、繁育、科研、推广等相关专业;
2.畜牧业。主要包括生猪、肉牛、奶牛、肉羊、家禽、蜜蜂及兽药、饲草料生产、繁育、科研、推广等相关专业;
3.渔业。主要包括淡水产品生产、繁育、科研、推广等相关专业;
4.动植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主要包括植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水生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等相关专业;
5.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包括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耕地质量保护、农村能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濒危水生动物保护等相关专业;
6.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包括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农产品安全监管、农产品检验检疫、认证管理等相关专业;
7.农业机械化。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种子加工机械等相关专业;
8.农业经济。主要包括农业经济管理、规划编制、农村金融、统计等相关专业;
9.财务管理。主要包括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
10.农业信息化。主要包括农业信息化软件、硬件等相关专业;
11.农业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乡村道路、农业电气化工程、农业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
12.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主要包括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相关专业;
13.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农业综合执法等相关专业;
14.其他相关专业。主要包括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进出口等相关专业。
二、推荐条件
入库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3.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须在相应的技术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
4.具备国家认定注册的中级及以上资质人员;
5.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内,资深专家年龄可放宽到70周岁,本人愿意且能胜任评估评审工作;
6.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并熟悉农业项目管理工作的其他专业人员;
7.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专家任职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入库专家应符合专业范围和条件。申请方式,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按照专业领域划分,填写《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农委计划处。省农委将组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入选专家库。
2.填写专家推荐表,相关信息应尽可能详全,并附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一张2寸照片,第一批推荐的专家,请于8月10日前送(或邮寄)省农委计划处。
3.省农委将出台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负责专家库管理与更新,规范组织专家开展农业项目评估评审工作。
联系人:袁伟、宗查查,电话:0551-62640441
电子邮箱:yuandawei0512@sina.com、 574568020@qq.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邮编:230001)
附件:1.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推荐表
2.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汇总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