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考生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与老干部处组织实施,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工作定于10月12日(星期一)进行,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10月12日上午6:40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北门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机构。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七、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附件:1.2020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参加体检考生名单
2.体检须知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附件1
2020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如月 刘 畅 邱治博 杜婧含 张婧婧 杨静华 陈 信 郭 蓓 梁晓宇 常彩红 魏媛媛
附件2
体 检 须 知
1.体检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2.体检前受检者要将手机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到手机保管处领取手机。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前2-3天避免食用高脂肪、高热量、高蛋白食物,禁饮酒。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空腹检查的项目:静脉采血、上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请勿穿戴有金属片的衣服或饰物,以免影响放射科检查的结果。女士体检时请穿着分体衣服、裤子。
6.如近视,请携带平时佩戴的眼镜以进行眼科矫正视力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