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所属参公单位考试录用参公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报考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所属参公单位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吉林省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吉林省植物检疫站、吉林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吉林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云峰水库边境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且按成绩排名进入所报考职位1:3比例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24日13:30—16: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吉林省农业农村厅435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三、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时,由本人严格按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复审内容如下(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笔试准考证。
3.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就读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等)。
6. 其他招考公告和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防疫相关要求
1. 异地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通过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0431—12320)了解长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形势,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
2. 资格复审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持有48小时内(以“吉事办”核酸检测结果的“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3.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的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 考生须提前知悉防疫工作要求和事项,自愿承担个人不实行为引发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五、注意事项
1.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资格复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 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现场正常秩序,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场地。
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0431—88906492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