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81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治区农牧业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人发﹝2021﹞199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自治区农牧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对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1日。?在公示期间,对评审通
第27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5号》,2015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5分和191分;2015年全国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59分和146分。现就内蒙古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15年12月28日公布,考生从12月28日零时起即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查询本人成绩。
二、申请条件
申请执业兽医师(或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
2.参加本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三、资格审查
(一)网上申请(2016年1月1日至1月17日)。申请人登陆www.med126.com/shouyi/baoming/">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填写《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并预约选定盟市现场资料确认点及时间(www.med126.com/shouyi/2015/20150105162553_1068540.shtml">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受理申请(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到网上预约选定的盟市现场资料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料确认。申请人需携带和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各盟市现场资料确认点扫描考生提供资料的原件并上传到考试信息系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2016年1月25日至2月6日)自治区农牧业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四、资格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至3月4日。证书领取地点为考生考试缴费地点,审核通过后需本人凭身份证到当地领取。
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其考试成绩。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2016年2月23日以后在内蒙古农牧业厅网站查询。(www.nmagri.gov.cn)
特此公告
???????????????????????????????????????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 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代章)
??????????????????????????????????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1: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序号??????受?理?单?位???????????????咨?询?电?话
1、????内蒙古自治区考区办公室??????0471-6652191
2、????呼伦贝尔市考点办公室????????0470-8231767
3、????兴安盟考点办公室????????????0482-8288785
4、????通辽市考点办公室????????????0475-8434904
5、????赤峰市考点办公室????????????0476-5899127
6、????锡林郭勒盟考点办公室????????0479-8285411
7、????乌兰察布市考点办公室????????0474-8189338
8、????呼和浩特市考点办公室????????0471-5964181
9、????包头市考点办公室????????????0472-2212072
10、????鄂尔多斯市考点办公室????????0477-8581898
11、????巴彦淖尔市考点办公室????????0478-8289007
12、????乌海市考点办公室????????????0473-2021686
13、????阿拉善盟考点办公室??????????0483-8343362
?
附件2:
资格申请确认地详细地址
单??位 | 地??点 |
呼伦贝尔市兽医局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金融酒店对面,农牧业局5楼517室 |
兴安盟动物卫生监督所 | 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北侧兴安农牧大楼3楼301 |
通辽市兽医局 | 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路北段2349号(市农牧业局9楼医政药政科0912室) |
赤峰市兽医局 | 赤峰市新城区全宁街7号市农牧业局5楼507室 |
锡林郭勒盟兽医局 | 锡林浩特市开发区盟党政大楼322室 |
乌兰察布市兽医局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察哈尔西街27号市农牧业局综合办公楼711室 |
呼和浩特市兽医局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迎春巷3号(市农牧业局4楼406室) |
包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包头市东河区西门大街53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医政药政科) |
单??位 | 地??点 |
鄂尔多斯市兽医局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第二行政办公区国泰广场(CBD)T5楼2107 |
巴彦淖尔市 兽医事业管理局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农牧业大楼527室 |
乌海市兽医局 | 乌海市海勃湾区沃野北路13号 |
阿拉善盟兽医局 | 巴彦浩特镇新城东区雅布赖东路南侧盟农牧业服务中心7楼719室 |
各盟市农牧业局、厅属有关处室局、有关单位: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取消农业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5项,取消其他部门实施的与农牧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项,其具体名称见附件。国务院的决定还进一步明确: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