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一)时间安排
1. 个人材料准备和申报阶段:2023年6-7月;
2. 各单位审核推荐、呈报材料阶段:2023年8月;
3. 我办初审及退回补报材料时间:2023年9月;
4. 评审、复核和二次公示时间:2023年10-11月。
(二)具体要求
1. 接收职称申报材料、申请职称认定、重新确认和遗失补办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逾期不受理。
2. 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须准备PPT进行专业答辩,时长5分钟,PPT围绕申报职称评审时的论文主要代表作(默认为排序第1篇)开展,答辩时间和地点在开评前由会务组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申报人,申报人在个人申报信息中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申报人的论文主要代表作必须是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3. 在期刊发表的论文必须附上该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国家新闻出版署刊号查询结果页,论文代表作还须上传全文。若采用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产业发展研究(调研)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经济分析报告、咨询报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分析报告、调查报告、企业经营案例、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经济运行分析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咨询报告、培训教材或个人撰写的被自治区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决策咨询类信息等未经公开发表的材料作为论文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要对其进行真实性审查,提供证明材料,并作为申报材料一并进行公示。
4. 本年度的评审,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统计到2023年12月,工作业绩计算到2023年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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