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执业兽医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 考生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考生考前需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每场考试均需提供一份,详见附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亲笔签字,考生对《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 建议考生考前7天不离沪,并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
考生应密切关注考前10天内本人健康状况,若有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避免接触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和物品。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量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
3. 所有考生须于考前3天内在本市有资质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机构完成2次核酸采样(2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其中1次应在本人当次考试第一个科目的考前24小时内),且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以“随申办市民云”APP或者微信、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上海核酸查询页面的动态信息为准,下同)。
4. 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非阀门式的N95/KN95等颗粒物防护口罩,建议多备几个口罩)并全程规范佩戴,在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并与其他考生保持1米以上距离,验证完成后迅速规范佩戴口罩。
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扫描考点场所码,主动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纸质准考证、③本人上海“随申码”绿码(当日更新)、④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当日更新)、⑤符合第3点要求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⑥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的纸质《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承诺书)等证件材料,经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进入考点。
进入考场时,考生应使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并按监考人员指定的考试机位就座。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5. 考前从国(境)外入境到沪的考生,须满足上海入境隔离政策最新要求,并出示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证明。
6. 凡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
(2)考前7天内,有本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
(3)考前7天内,有外省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市为下辖区县)旅居史以及县级及以上政府宣布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和重点关注区域所在地来沪返沪人员。
(4)考前10天内,被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5)考前7天内,被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6)考试当天,经现场两次复查后,体温≥37.3℃。
(7)考试当天,上海“随申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当日更新)。
(8)考试期间,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者。
(9)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
7. 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需经考点医务人员研判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并将判断结果立即上报主考,主考再向上级部门和卫生健康等部门汇报进行综合评估后,将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1)若考生在考前10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须出示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就医凭证,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考试过程中,普通考场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经考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后,如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应待其他考生疏散后再离开考点(还需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不得离开考点),参加的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并于24小时内向考区和考点提供本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报市考办备案。否则,相关科目成绩作废并追究相关责任。如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8. 考试人员进出考点要按照规划的路线,避免大规模的人流对冲。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根据设置在校门入口的醒目标志,安全到达考场按时参加考试。每场考试间隙,考生尽量不要聚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保持隔位就坐。尽量选择在有提供午餐的考点食堂就餐,有序排队取餐,保持安全距离,采取错位就坐的方式用餐。
9.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10. 考生应做好考后7天自我健康检测,如出现核酸或抗原检测异常等情况,及时报告所在考区。
11.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特别提醒: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官网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有关通知公告。
考区办公室地址:闵行区七宝镇吴宝路7号7楼。
咨询电话:400820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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