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及证书补发申请安排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按照各考区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报考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根据个人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考点作为申请地。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可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至12月31日,补发时间和要求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资格申请与授予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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