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第9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3号》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现将2019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2月16日公布,考生自2019年12月16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2019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1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63分和152分。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需在2019年12月20日至1月20日,登录中国兽医网,网上提交资格申请,选择证书领取地。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网上资格申请并设置证书领取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执业兽医资格授予(证书发放、领取)
成绩合格且在网上提交资格申请的考生,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资格证书,名单将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henan.gov.cn/)进行公示。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凭身份证原件到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五、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证书补发的人员应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进行网上证书补发申请,并于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申请地市领取证书。
特此公告。
省农业农村厅咨询电话:0371-5692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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