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今年疫情影响,湖北高校、中小学纷纷推迟开春。自2020年6月13日零时起,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等级由二级降为三级。为推进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工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作出综合决定,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和其他年级的初中可在疫情防控条件下安排复学。具体步骤和方法由市(州)指挥部综合研判确定。
2.小学、幼儿园本学期不安排复学。
3.高校非研究生本学期原则上不安排返校。如有特殊需要,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同意后,可以返校。
4.校外合规教育培训机构经县(市、区)指挥部评估验收合格后,可有序恢复相关培训服务。
5、各级各类学校的暑假时间不晚于7月底。
6、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秋季学期按照以往惯例进行。大学生按照往年惯例开学。2020年录取的研究生、本科生9月开学,高职院校录取的学生10月开学。具体时间由各大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