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3〕355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农业科研专业
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市本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专业级别2023年度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农业科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二、参评范围(一)我市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
关于2023年第二届天津市农村创业先锋榜·人物典型评审结果的公示(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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