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现将我院招聘博士学位(含)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7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
关于天津市拟确认官方兽医人员情况的公示(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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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第三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宣传、司法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申报工作,经各涉农区推荐、市级评审,拟推荐静海区台头镇、滨海新区太平镇红星村等1个镇10个村参加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现将拟推荐村镇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反映。公示受理部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地址:天津市河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