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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广东省农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4/5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粤农农函〔2022〕83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的工作部署,持续推动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切实推进我省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申报与复审工作,经综合评审认定,现公布2021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地农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广东省农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东省农艺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东省畜牧兽医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结束,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有关单位从省农业厅网站(www.gdagri.gov.cn)行政通知栏目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附件2)格式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月14日至22日。公示期间主要由省农业厅人事处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接受厅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监督。对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单位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1月24日前报省农业厅人事处。

联系方式:厅人事处 叶正茂 020-37288521(兼传真)

  附件:1.2013年度广东省农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公示文稿样式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相关附件:

2013年度广东省农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doc公示文稿样式.doc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公 告(广东省农业厅公告2016年第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农业部第2257号公告)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6号》,现就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  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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