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
2024年度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金华开发区乡村振兴部,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金人社发〔2024〕22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金华市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按照《浙江省农业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农人发〔2023〕23号)相关规定执行。
高技能人才申报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2〕77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 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首要位置,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注重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廉政情况审核表》审核把关。
(二)突出“论文写在大地上”的导向。申报人员下沉一线开展技术服务和调查研究,形成的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技术指导方案、田间试验报告等,分类填报《视同论文材料审核表》《政策建议(调研成果)情况表》《专业技术人员下沉一线开展服务情况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作为相应业绩佐证材料。
(三)执行继续教育规定。申报人员应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时规定,个人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是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具体要求参照《浙江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农人发〔2019〕7号)执行。各单位应认真履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职责,认真核实申报人员近三年的继续教育情况。“申报系统”只接收专业技术人员在相应的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生成的《公需、专业科目登记证明》写作.指导.加微syt126v。
(四)坚持职称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做到信息、程序、结果公开。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https://zcps.rlsbt.zj.gov.cn,以下简称申报管理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完善“个人业绩档案库”、个人申报、提取相关业绩,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在线扫码签名承诺。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选择“2024年金华市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计划”进行申报。
以自评分申报人员,必须上传《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自评分表》且自评分达到40分以上,同时由两位高级农业专家核准达到规定分值,举荐并上传《农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将申报对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呈报单位意见栏。
(三)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及时维护个人业绩档案。从2020年开始,农业职称评审、初定、认定、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实行无纸化网上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登录系统,定期维护有关信息,具体维护要求见附件1。
(二)做好答辩准备工作。为进一步了解职称申报人员专业技术工作的参与程度,2024年继续开展职称申报面试环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费180元。
(四) 申报时间节点。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9月2日至9月20日,用人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止,初评委推荐截止时间10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或补充资料。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五)上报材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需报送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需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服务管理平台”水印,并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系统操作咨询:评审系统首页的“帮助中心”。本通知及所列附件,均可从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其他附件可在“申报系统”下载。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处朱花芳,联系电话: 0579-82468565 。
附件:个人业绩档案说明及要求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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