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农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程序
申报人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申报材料,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高评委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高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申报人按规定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一)网上申报
1.安装“GoogleChrome浏览器”,申报人可通过“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或通过“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202.102.17.139:8888/sbps/),查阅下载相关政策文件、用户手册,进入“申报系统”,进行职称申报。
2.按要求注册并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申报人按所在行政区域注册,省有关单位申报人按省直单位注册。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至7月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3.上传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每类材料首页有审核部门公章和审核人签名,方视作有效申报材料;有效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到相应栏目(注意上传的电子文档大小的限定);所获的成果奖励证书,须附授奖部门发布的公文或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论文发表的期刊,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
(二)申报人报送纸质材料
1.由“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4排版双面打印)。
2.个人业绩纸质材料1套。
3.破格申报者,须提供破格申报推荐表1份。
4.申报人现职称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均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5.申报人按定向评价标准申报高级职称的,须提供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人身份认定和申报岗位信息说明材料。
(三)各地、省有关单位汇总报送材料
1.由系统生成的各系列正、副高级《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1套(须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
2.破格申报推荐表。
3.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个人业绩纸质材料”不需要报送,留存备查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四)各地、省有关单位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前。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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