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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24年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通知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副高级职称在线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2024年度普洱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采取在线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等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普洱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农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农业技术技能工作、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条件,同时可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执行。

特殊申报参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评审工作全程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进行。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账号注册、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相关操作说明请到网站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下载。

三、申报程序

(一)市级单位人员: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普洱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县、区及以下单位人员: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普洱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1.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委托代理机构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普洱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普洱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属地行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逐级审核推荐至普洱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申报审核时间

(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8:00。

(二)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8:00。

(三)提交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8:00。

请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推荐材料

全部申报材料线上提交,不受理纸质材料。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如实、规范提供申报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平台要求,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档案,包括本人教育经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及聘任情况等,以及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参加继续教育、学术活动等有关情况,相关证明材料须上传附件(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本人论文正文页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二)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三)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用证明、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四)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导出》(系统自动生成)、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须上传公示情况相关材料,并形成明确的推荐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加盖单位公章。

(五)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有关要求进行,未按要求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

(三)2024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成果证明材料。

(四)2024年在线评审通过取得的高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五)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规定执行。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职改办电话:0871-2124023

邮箱:pesnyjrsk@163.com

技术支持电话:0871-65836836、0871-65353824

0871-65862043、0871-63526467

0871-65153779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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